各出口企业:
当前,我国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国部分企业在货物及物流等方面遭受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或承包合同无法履行。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的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证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江门市贸促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办证大厅人员流动数量、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企业可通过QQ群、电话、快递等方式与我会联系办理证书。
企业需提交的佐证材料:
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
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江门市贸促会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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