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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个转企”实施方案 促进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文章出处:中国江门网   更新时间:2018/9/10 9: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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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个转企”实施方案

促进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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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日报讯 (见习记者/林立竣) 为进一步激发民营资本创业投资活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市场主体结构,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近日,市工商局联合1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江门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健全完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方案》明确了升级对象,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市场主体结构,形成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工作措施方面,《方案》从手续简化到税费减免的力度都很大。如个体工商户转为公司,属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月缴纳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财政优惠方面,自转型升级为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企业能连续按期申报纳税,且至少连续半年申报期有税款入库的“个转企”企业,给予每户一次性专项扶持资金1万元等。工商、经信、环保、人社、食药监、国土等其他职能部门也会在手续办理、业务登记、流程审批等各方面给予便利,乃至开通绿色通道等。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方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相关责任。各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个转企”工作联席会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人财物保障,统筹推进“个转企”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各自职责及时为“个转企”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努力营造便捷、高效的转型服务环境,并依法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督管理。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各类市场主体合计381931户,市场主体实有数量上升至全省第六位,其中个体工商户302269户,占比超过79%,显示市场主体结构仍有进一步改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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