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处室职能的调整,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和自动进口许可证目录一、目录三商品管理,(含外商投资企业申报目录一、目录三商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改由对外贸易管理处负责。
为了方便企业和提高工作效率,相关的办事程序和要求作以下调整:
从六月十二日起,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计划、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计划和申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目录一、目录三自动进口许可证,递交书面材料和领取相应证书,统一到我厅配额许可证事务中心办理(地点: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4楼办事大厅)。
内外资企业申领目录一商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前需要办理电子钥匙。
相关的办事依据、程序见“办事指南”。
二○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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