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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第六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江门外经贸运行  监测工作总结会议、第六届理监事会
文章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8/12/13 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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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第六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江门外经贸运行

监测工作总结会议、第六届理监事会


O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1.议程………………………………… 1

2.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4

3.第五届理事会财务报告………… 10

4.协会章程………………………11

5.第六届理监事会候选名单………… 22

6. 2017-2018年度外经贸运行监测工作

总结…………………………………… 25

7.2017-2018年度外经贸运行监测点优

秀样本企业名单………………………29

8.第六届理监事会工作计划………… 31

9.关于调整协会秘书处办公地点情况汇报…32



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第六届理事会就职典礼暨18周年庆典


一、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六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江门外经贸运行监测工作总结会议

间:2018121116:3017:30

点:江门逸豪酒店五楼国金A

会议议程:

(一)协会领导致开幕词

(二)审议第五届工作报告

(三)审议第五届财务报告

(四)审议修改章程报告

(五)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会

(六)协会监测点工作总结

(七)宣读监测点优秀样本企业名单

(八)市商务局领导总结发言


二、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六届第一次理监事会

间:17:3518:00

点:江门逸豪酒店五楼国金C

会议议程:

(一)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会领导班子

(二)审议2019年工作计划

三、互动交流

间:17:3518:30

点:江门逸豪酒店五楼国金ABC厅前廊



四、市领导VIP交流

间:18:1518:30

点:江门逸豪酒店五楼国金VIP



五、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六届理监事会就职典礼暨18周年庆典晚宴

间:18:3021:00

点:江门逸豪酒店五楼国金B

程:

(一)就职典礼

1.暖场,播放江门投资环境宣传片、协会发展历程PPT

2.就职典礼开始,奏国歌

3.宣读新一届领导班子

4.市领导致辞

5.冯广源永远名誉会长致辞

6.新旧会长交接仪式

7.甄瑞权会长就职演说

8.颁发理事会成员牌匾

9.合影



(二)晚 宴

1.颁发法律顾问牌匾

2.颁发财务顾问牌匾

3.颁发友好商会牌匾

4.颁发战略合作单位牌匾

5.颁发外经贸监测点优秀样本企业荣誉证书

6.播放祝贺视频

7.祝酒,晚宴开始

8.晚宴结束

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18载风雨兼程,18载砥砺前行。岁月峥嵘,任务荣光。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江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有赖于市商务局、市工商联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悉心指导,更有赖于全体企业会员、特别是各位理事的鼎力辅助。秘书处各位同事恪守职责,团结奋进,会务畅达,朋友圈不断扩大,影响力逐步提升。

过去三年以来,协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承“全力维护会员权益,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宗旨,以“品质服务为企业会员创造价值”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协会的资源优势和沟通纽带作用,协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领导的高度认可,兄弟商协会的赞赏,赢得了良好口碑。主要工作亮点有:

一、搭建政企沟通桥梁,构建良好政商关系

近年来,协会组织理事会成员、企业家代表先后三次拜访了江门市领导,开展座谈交流,积极建言献策。其中,201612月,冯广源会长率领理事会成员拜访了林应武书记,协会工作得到了林应武书记的高度肯定。林应武书记勉励外商投资企业家要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主动参与江门经济社会建设,继续增资扩产,谋求更大发展。20182月,协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家代表团拜访了蔡德威副市长,企业家就江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积极建言献策,得到了市领导积极回应,蔡德威副市长认为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在搭建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沟通的平台,收集外商企业意见并积极解决问题上做了重要工作,希望企业家积极谋划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

二、搭建商务交流平台,创造合作发展商机

协会积极配合市政府,利用外商资源,积极参与各项商务交流活动,为企业拓展商务交流渠道,创造合作发展商机。例如2016年,协会组织了20多家企业赴上海参加 “2016中国国际汽车商品交易会”;2017年,协办了“江门市产业项目推进推介会”;2018年,主持召开了由市商商务牵头举办的“江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公开听证会”;籍承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商代表江门行暨商务合作对接会”之际,向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70位政商代表推荐参观会员某摩托车有限公司,并介绍该公司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部署的情况。

三、秉承服务宗旨,为会员企业办实事、办好事

服务企业是协会的立会之本,更是协会努力不懈要做好的重点工作。协会的服务有“全程式代理服务”和“代办两地车牌”两大板块。协会在为企业提供全程式代理服务中,多次与工商局和商务局等部门协调,分别帮助某药品公司、某五金制品公司和某煤碳公司协调解决了办理店铺经营、股权转让和法人变更等事项;在为企业代办两地车牌中,为某食品公司多次到省车管所协调,并且多次走访企业,向企业耐心、详细解析所需的资料,最终成功将车牌办理。两大服务多年来得到企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体现了我会服务到位、专业性强和业务水平高的形象。为了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的现状、实际需求,摸清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协会还通过调研和问卷等形式,对企业的用工、订单、原材料及汇率变化等问题进行信息的专门收集和归类。从而抽出根本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为企业排忧解难。协会还收集企业对政策的意见,调节两者之间的矛盾。某印刷企业发现新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政策存在缴存比例偏高,对利润日益菲薄的中小企业造成雪上加霜的问题。协会收集其建议并帮助发至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希望帮助企业将意见发送到相关政府部门。

通过深化服务,协会的工作成绩得到了广大企业的肯定。凭着贴心和到位的服务,2016-2018年,吸纳了本地约200多家优秀企业加入到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大家庭。

四、传递政务信息,服务经济大局

协会携手政府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为我市的外商投资企业举办“外资企业专场”宣讲会。2016年以来,协会先后与江门市国家税务局、江门市地方税务局、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举办了“税收政策宣讲会外资企业专场”、“环境政策法规宣讲会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专场”;联合各大商业银行举办政银企交流沙龙;配合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门市科学技术局等部门宣传最新投资促进政策,组成政策宣讲团,以巡回演讲的形式赴四市三区举办“2018江门市促进投资政策宣讲会”。宣讲会及沙龙现场气氛热烈,企业纷纷认为参加此类活动干货满满,对企业帮助很大。

利用宣传平台,传播政务资讯。2016-2018年,协会通过网站、会刊《江门外商》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及时向我市4970家外资企业发布了5000多条关于政务宣传和民生热点的资讯。例如,我们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申请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通行的粤港两地车牌问题汇总”。信息一经发布后,秘书处就接受了十多家企业的咨询。这反映了我会的宣传平台具覆盖面广、受众数多、双向性强的特点。

五、嫁接高端资源,丰富服务内容

协会围绕“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部署,在外事部门的支持下与各国驻华领事馆交流互动,并组织企业参与多场外交活动。例如:向巴基斯坦驻广州领事馆引见某环保科技公司,介绍公司在巴基斯坦的投资情况,并就江门—巴基斯坦签署合作备忘录达成共识;联合吉尔吉斯共和国驻广州领事馆举办“一带一路新商机-2017吉尔吉斯共和国投资贸易合作交流会”;组织了30多家企业参加“斐济47周年独立日纪念活动”;还在参加由墨西哥驻广州总领事馆举办的国庆招待会上,向广东省政府李春生副省长和多国驻广州总领事就如何在政府的指导下,继续发挥领事馆和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各方在更多领域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议题交换了意见。外交性会务不仅品位高而且商业价值强,既能帮助企业以可靠、安全和便捷的途径开拓国际市场,还能帮助企业准确判断市场定位,得到广大企业的支持。

协会牢记服务会员这一要义,取经兄弟协会,与省内、港澳和外国的社会团体保持紧密往来。例如,支持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组建“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秘书长群”,参加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举办的香港商会会长交流会;与澳大利亚台山商会签订友好合作备忘录;加强与香港贸易发展局、澳门贸促局、香港中华厂商会和澳门江门同乡会等机构的合作互动。通过这些活动,除了能为会员企业搭建更多“走出江门”的桥梁外,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合作作了铺垫,还学习这些机构的长处并在协会工作人员内部不断内化。

扩大服务范畴,提升服务技术。协会为了会员企业能享受更专业和优质的服务,分别与10余家从事人力资源、保险、物流、酒店服务、税务财务和专利申请维护的专业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缔结友好战略合作伙伴,为企业提供全面专业的服务。

六、借助中欧平台,推动对欧合作

我会借助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平台,开展各项对欧工作。例如承办了2017年和2018年的“新春中欧交流酒会”,吸引来自德国、英国、美国和韩国等10多个国家共50家知名跨国企业的100多名高管代表、重点商协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出席活动;与德国中小企业联合会中国区对接,并安排他们的荣誉会员Felix先生到访江门的行程,走访我市多家知名企业,让其了解江门的产业发展情况;还接待德国中小企业联合会中国区会长一行,就希望能将两会的优势互补,为会员开拓更多商机交换意见。我会多名会员借此机会,能直接与德国企业共谋商机。

七、拓展新会务,擦亮协会品牌

外经贸运行监测工作,喜获全省“优秀等次”。2018年协会承接了外经贸运行监测的工作,成为了江门市仅有两个监测点的其中之一。协会感受到无限光荣的同时,深感重任在肩,而不敢丝毫懈怠。协会为了不辜负各级领导对协会工作的肯定和信任,严格按照《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点管理办法》、《江门市外经贸运行监测工作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等标准组建监测点,主动抓好企业服务,及时督促企业上报数据,严把数据审核关,为全省全面及时掌握外贸情况、分析研判外贸进出口形势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市商务局各级领导的指导和协会同仁的努力下,协会不断提高工作方式方法,改进监测工作中的短板,被广东省商务厅评选为2017-2018年度广东省外经贸运行优秀监测点。

八、组织参加各类公益、文体活动,增强社会责任

2018年,协会主动参加了多场慈善活动,如慈善万人行、扶贫活动、爱心义卖活动等公益活动,弘扬江门外企人的博爱精神,提升协会在社会各界的团体号召力和影响力。为响应江门创建文明城市,我会参与了天龙社区街道清洁行动,为江门市再次评为“全国文明城市”献出一分力量。

与此同时,协会积极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促进了企业与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活跃了政企文化生活。例如,协会每年一度的“江门外商投资协会羽毛球邀请赛”都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知名企业都纷纷报名参赛。目前,羽毛球赛已是各界翘首以盼的盛事,它成功打造了政企互动的平台。

除此之外,协会积极参与了由市商务局举办的“办公文写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我会工作人员公文写作的技能和水平,为更好履行职责,服务江门企业奠定良好基础。

各位理事,在过去的三年工作中,始终得到各位理事会成员的全力帮助以及全体会员企业的大力支持。我们深切地体会到,领导的重视和关心是顺利开展协会工作的根本和关键,会员企业的密切配合是做好协会工作的条件和前提,充分发挥协会理事和顾问单位的作用是做好协会工作的基础。在此,感谢理事会的信任,并向理事会全体成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真诚的感谢!

新一届理事会将诞生,我们将继续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坚定不移地为企业服务,沟通政府与企业的联系,更加勤奋务实地开展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为江门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

财务报告

2015年111日至20181031


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期间,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执行协会秘书处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运作正常。2015111日至20181031日本会的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收入:3,397,642.17

1、会费收入 1,548,600.00

2、提供服务收入 1,088,592.24

3、政府补助收入 441,066.66

4、其他收入 319,383.27

二、总支出: 2,946,748.57

1、业务活动成本 1,329,624.08

2、管理费用 1,435,478.55

3、筹资费用 6,685.00

4、其他费用 174,960.94

三、货币资金: 1,028,867.10 (截止至20181031)

1、库存现金 20,736.50

2、银行存款 1,008,130.60

本会财务情况已经由江门北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通过(江北专审字[2018]103C号)。现提请大会审议。


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其英文名称为:JIANGMEN ASSOCIATION OF ENTERPRISES WITH FOREIGN INVESTMENT JMAEFI)。

第二条 本会是由江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驻江门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从事外商投资服务工作的机构和科研单位,以及有关社会人士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竭诚为会员和投资者服务,维护会员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进会员企业中外各方、会员与政府机构以及会员之间的了解、友谊合作,促进会员发展,繁荣江门经济。

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门市民政局,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门市商务局。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第五条 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江门万达广场1512室 。

第二章 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介绍国家对外开放、吸收外资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江门的投资环境、优惠办法、发展规划和招商项目,并提供法律、经济贸易和人才信息服务;

(二)组织会员企业交流在履行合同、合作共事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加强企业之间的协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调查了解外商投资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企业及投资者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善投资环境和经营条件的建议,受理会员的投诉,维护会员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协助调解会员企业与国内有关企业和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协助调解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投资者之间的关系;

(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授权和委托,组织协调会员企业参加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反倾销应诉等事宜,以加强会员企业的对外竞争力,维护会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应得利益;

(六)举办座谈会、经理工作午餐会、培训班、业务讲座,组织考察交流活动,出版刊物等,以利于企业正确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

(七)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类产品展销、博览会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八)组织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增进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的相互了解与支持,增进会员之间的友谊与合作;

(九)开展同海外有关经济团体的友好往来,推动外商在江门投资,促进国际间的经济合作;

(十)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十一)办理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企业委托的事项。

第八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社会团体法人治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开展非营利性活动,不从事商品销售,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在会员中和负责人当中分配;

(三)本会建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及监督机构相互监督机制,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四)本会开展业务活动时,遵循诚实守信、公正公平原则,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本会和会员利益;

(五)本会遵循科学办会原则,不从事封建迷信宣传和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

第十条 个人会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 在本团体的业务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单位会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 在本团体的业务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五) 热心支持、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六) 提供协会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四)及时在本会网站、通讯刊物等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本会建立全体会员名册,明确会员、理事、监事以及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职务,作为证明其资格的充分证据。会员资格发生变化的,及时修改名册并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五)查阅本会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六)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七)承办协会委托的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超过两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六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相应会员资格终止:

(一)申请退会的;

(二)不符合本会会员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给本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

(四)被登记管理部门吊销执照的;

(五)受到刑事处罚的。

会员资格终止的,本会收回其会员证,并及时在本会网站、通讯刊物上更新会员名单。

第十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本会实行民主办会。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民主表决通过,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九条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1名、执行会长8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

第二十条 本会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的权益,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一)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二)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得从事损害本会利益的活动;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退(离)休干部(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理事、监事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

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制定、修改会费标准;

(三)制定、修改选举办法;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长、监事;

(五)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审议理事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对本会更名、重大事项变更、终止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八)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修改章程,组织解散等重大事宜,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会员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会员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于会员大会前将书面授权委托书送交本会秘书处备案,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 本会召开会员大会,须提前五日将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通知各会员。

第二十六条 会员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三年。理事人数为会员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到期应当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换届的,应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可提前或延期换届。换届延期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遇特殊情况,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二十八条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协会业务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监事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遵纪守法。

第二十九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备案。

第三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召集会员大会;

(二)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三)向会员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五)选举和罢免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等负责人;决定秘书长的聘免。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拟定年度财务预决算,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表决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九)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十)表决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十一)表决各机构工作人员的聘免;

(十三)表决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增补理事,须经会员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次会员大会确认。

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由会长授权的执行会长主持。召开理事会会议,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须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长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理事会临时会议:(一)会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提议时。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全体联名理事签名的提议函。监事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递交由过半数监事签名的提议函。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均应提出事由及议题。

第三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对本次理事会会议记录进行核实,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

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会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进行表决,应当采取民主方式进行。选举理事、监事长、监事以及负责人,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以上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理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理事、监事当场审阅签名。会员有权查阅本会章程、规章制度、各种会议决议、会议纪要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六条 本会秘书长为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事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担任。

第三十七条 需要本会秘书长即法定代表人做出决定而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由理事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并形成决议。

第三十八条 本会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业内公认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及协调能力,社会信用良好;

(三)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

(四)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能够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八)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本会负责人的任期与理事会的届期相同,会长、法定代表人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继续连任的,须采取差额选举方式,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备案后,方可任职。

第四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领导理事会工作;

(四)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一条 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二)列席理事会和会员大会;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提议专职工作人员的聘免,交理事会决定;

(五)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审议;

(六)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批准;

(七)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八)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九)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十二条 本会设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2名。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但不超过两届。

监事从会员中选举产生,本会的负责人、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对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二)对理事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负责人、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四)对负责人、理事、财务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等有关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四十四条 监事会议每 6 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监事会的决议事项应当做出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及记录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可以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些说明性记载。监事会的决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当妥善保管,并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四十五条 本会设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性工作。秘书处办公会议各项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抄送理事会和监事会。秘书处下设日常办事机构须经理事会同意。

第四十六条 本会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专职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相关岗位培训,熟悉和了解社会团体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第五章 财产管理和使用

第四十七条 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按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的会费;

(二)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资助;

(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七)协会依法设立的经营实体的收益,但所有收益只能归于社会组织,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八条 本会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和会员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遵循合理负担、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会费须采用固定标准,不具有浮动性,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自通过会费标准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四十九条 本会会费标准如下:

(一)会长每届缴纳会费100,000元;

(二)监事长、执行会长、副会长每届缴纳会费50,000元;

(三)常务理事、监事每届缴纳会费20,000元;

(四)理事每届缴纳会费10,000元;

(五)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第五十条 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检查。

经费来源属于财政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接受财政、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一条 本会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及本章程规定的非营利性或公益性事业,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五十二条 本会的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本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由理事会按照国家相应的政策规定制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会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五十五条 本会财务实行统一核算,发生的各项经费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薄上统一登记、核算。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另立会计账簿。本会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本会的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未经理事会批准,不得以本会名义借贷,不得将公款借给外单位,不得以本会名义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五十六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实行账、钱、物分人管理。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的调动和离职,必须按《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十七条 本会每年11日至12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第五十八条 本会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凭证登记要清晰、工整,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所附原始凭证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取得的发票应为合格、有效。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接受,并向会长及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第五十九条 本会建立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会长、理事会、监事会以及会员大会报告,同时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需要提交有关业务活动或财务情况的报告时,本会予以配合。

第六十条 本会进行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及业务主管单位。本会注销清算前,应当进行清算财务审计。

第六章 党建工作

第六十一条 本会按照党章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委、总支、支部,并按期进行换届。规模较大、会员单位较多而党员人数不足规定要求的,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以建立党委。

第六十二条 社会组织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上级党组织应及时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变更或撤销作出决定,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审核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指导做好党的建设的其他工作。

第六十三条 本会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责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六十四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六十五条 本会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六十六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十七条 本会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完成注销登记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八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共同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转赠给与本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八章 附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经20181211日第六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七十条 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六届理监事会

候选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永 远 名 誉 会 长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及职务

1

罗富昌

永富容器(香港)有限公司 主席

2

冯广源

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 董事长

荣 誉 会 长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及职务

1

叶子轩

谦信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及职务

1

甄瑞权

东望洋(江门)食品有限公司 董事长


监 事 长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及职务

1

李志兵

广东海云通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长


执 行 会 长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及职务

1

彭志涛

江门高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董事长

2

刘朝盛

奥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

3

赵崇伟

江门健威家具装饰有限公司 董事长

4

戴锦文

锦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副主席兼行政总裁

5

梁锦球

江门东洋油墨有限公司 总经理

6

罗永邦

永富容器(香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7

雷活铮

台山市金桥铝型材厂 董事长


副 会 长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及职务

1

李惠中

李锦记酱料集团 主席

2

张可治

得实集团 董事长

3

谭炳立

雅琪集团 主席

4

郑安庭

澳门骏丰进出口贸易行 董事长

5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

6

夏俊英

威雄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7

邓智业

腾宇塑料容器(江门)有限公司 总经理

8

周光耀

前海万汇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董

9

杨以斌

华南洁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10

王圣波

中集模块化建筑设计研发有限公司 总经理

11

蔡海兵

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市分行 党委委员、副行长


副 会 长 兼 秘 书 长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及职务

1

赵美卿

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副会长兼秘书长


副 秘 书 长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及职务

1

王 黎

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副秘书长

2

韩婉薇

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副秘书长


常 务 理 事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及职务

1

许铮峯

乔登卫浴(江门)有限公司 董事长

2

毕安迪

江门怡兴制革有限公司 董事长

3

李祝平

江门市丽明珠箱包皮具有限公司 董事长

4

袁子辉

香港香记(江门)咖啡有限公司 董事长

5

李家强

江门敬记塑胶厂有限公司 总经理

6

梁池光

广东德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总经理

7

邓建良

江门大昌慎昌食品加工仓储有限公司 总经理 总经理

8

吕树发

江门奇沛酒店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长

9

孙 发

江门外海运输实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10

郭永华

其信(江门)五金有限公司 工厂总监

11

关杰峰

江门晋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12

苏士伟

江门富士玩具有限公司 总经理


理 事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及职务

1

张盛岳

江门市东阳化工有限公司 总经理

2

温忠民

江门中远海运铝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3

龙 平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4

戴振纲

深圳市研基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董事长

5

关俊辉

江门睿光经贸有限公司 总经理

6

贾 丽

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

7

英延辉

江门市明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7-2018年度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外经贸运行监测工作总结


《粤商务综函〔2018142号》通报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监测点在20189月的上报率和录用率均达100%,准确率达97.5%,位居全省第一名。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东省商务厅、江门市商务局的正确指导和支持,协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及我会监测点100家样本企业的积极配合。

现工作总结如下:

一、设立监测点

我会监测点严格按照《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点管理办法》、《江门市外经贸运行监测工作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等标准组建监测点。在江门市著名商业中心万达中欧合作区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多套先进的办公软硬件设备,并设置4名工作人员负责跟进监测相关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落实执行监测任务的相关工作制度和法律法规,接受省厅、市商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切实发挥我监测点在外经贸运行监测中的功能和作用。

二、多措并举,维护样本企业

(一)建立维护机制,落实维护样本企业任务

监测点主要通过微信、电话、QQ、短信等方式开展样本企业的日常维护工作,并采用整体管理与分组管理相结合的模式,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各企业的需求和反馈。

(二)设置工作岗位,确保维护工作有效实施

为确保监测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监测点设置了统筹及分管岗位,分别负责统筹监测点的整体运作以及向各自负责的样本企业定向释疑,定期搜集样本企业关于监测点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反馈,帮助企业全面提高填报质量。

(三)优化维护方式,保障监测工作畅顺运行

监测点在维护样本企业的运行过程中,以微信、电话、QQ、短信等方式沟通互动、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走访样本企业和建立信息档案等形式开展。做好样本企业的信息管理,保持畅顺的沟通,是实现我监测点持续、有效的运行,与样本企业共同进步的保证。

三、配合主管部门工作,制定自身年度方案

(一)积极举办和参加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的培训活动

我监测点为提升工作人员的填报技能,提高样本企业的填报质量,举办和参加了多场培训活动。例如:“江门市外经贸运行监测工作会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召开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系统培训会”、“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启动第二批外经贸运行监测工作”、“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召开第二批外贸运行监测点启动暨第四季度外贸工作会议”及“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召开江门市外经贸运行监测工作会议”等。对监测工作的情况、意义、目的向企业进行介绍,现场演示填报流程。

(二)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开展调查、分析工作

为配合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能及时反映企业因时政变化等因素受到的影响,我会监测点积极配合省厅、市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各项临时调查工作。如:20185月开展2018年“降成本”在线问卷调查、20186月挑选部分样本企业完成关于中美贸易摩擦情况的临时调查问卷、20187月配合完成对美出口企业2017年出口情况汇总表及美方加征关税后企业经营变化问卷调查等。

(三)制定评估方案,认真开展年度工作

我监测点参照粤商务综函〔201891号,制定了《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外经贸运行监测系统样本企业2017-2018年评估方案》(下称《方案》)为导向,以加强对监测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认真开展年度评估工作。《方案》重点关注了准确反映企业订单、经营情况和未来形势等评估标准。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会监测点每月上报率、录用率均达100%,上报准确率保持位列全省前列。

(四)认真对待年度评估工作

根据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系统监测点2017-2018年度评估相关工作要求,协会按照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撰写并提交外经贸运行监测点评审材料,并于20188月安排业务骨干前往广州参加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系统监测点2017-2018年度评估工作会议,与广东省9个地级市共19个监测点同场较量,现场以PPT形式汇报协会的监测工作情况。经过系统评分及汇报评估两部分评比后,凭借突出表现,获评为2017-2018年度全省监测点“优秀等次”。

四、规范资金项目,严控使用范围

关于专项资金的使用,我监测点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项目计划的通知》制定了协会监测点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实施细则。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和科学管理的原则,设专帐管理,并建档案管理,如实反映资金流向。

五、下阶段工作重点

(一)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下阶段我会监测工作的重点是在全面保证样本企业数据上报率、录用率的同时,全面提高监测点对数据的应用能力,针对样本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整理,完成数据分析调研报告,为江门市外经贸工作建言献策。

(二)与样本企业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

监测点与样本企业是唇齿相依的关系,良好的合作关系能使监测工作质量提升。日常工作中主动关心样本企业,了解企业实际情况,为企业排忧解难并严守企业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三)外联互动,吸取先进经验。

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是今年全省新增的六个监测点之一,有很多知识需要向各先进监测点取经。我们组织本监测点的工作人员和样本企业先后拜访了江门外经贸会计学会和肇庆市进出口商会两个省优秀监测点学习先进经验。邀请相关专家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及样本企业的工作技能。

协会监测点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完善监测工作的方式方法,全方位做好样本企业的维护工作,在保证上报率和录用率100%的前提下,不断提升企业上报准确率及数据分析能力。成绩的取得与广东省商务厅,江门市商务主管部门支持和帮助是分不开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砥砺前行,努力进取,多听取市商务局的工作指导及企业的心声,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为我市外经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7-2018年度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外经贸运行监测点优秀样本企业名单


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明原钢模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江门市金羚风扇制造有限公司

江门坚达橡胶制品厂有限公司

江门市丽明珠箱包皮具有限公司

江门市对外加工装配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会双水拆船钢铁有限公司

广东海云通基进出口贸易公司

广东科世得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会区二轻机械厂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骏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百卓鞋业(恩平)有限公司

江门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

森钜(江门)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江门荣进贸易有限公司

江门怡兴制革有限公司

江门市奔力达电路有限公司

江门市蓬江区直达贸易有限公司

鹤山柏威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江门市富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奥胜进出口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恒星厨房用品有限公司

台山新欣电器厂有限公司

江门高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台山信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江门市晋星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江门市南光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江门艾力克五金制品厂有限公司

鹤山腾泰皮革有限公司

江门坚美实业有限公司






















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第六届理事会工作计划


新的一届理事会将继续坚持“服务会员”的宗旨,创新思维,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并提升协会的生命力。协会未来一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服务好现有会员企业,发展优质企业会员

协会将会开展“百日访百企”行动,到四市三区走访会员企业,并主动深入了解会员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发展难题,按行业、按规模将企业的问题记录完整,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反映问题及困难,维护会员企业的权益。除了走访会员企业,协会还会到四市三区优秀的企业进行走访,将上一届理事会期间与四市三区商务部门紧密联系的成果发挥在发展会员的刀刃上,扩大协会大家庭的队伍。

二、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

打造高效的信息化服务,善用公众号、官网及时和定期发布最新活动信息;利用微信、QQ和邮箱建立畅通的联系机制。明确规定工作群只能发有关工作的事情,以保持群内有效畅顺沟通节奏。重要并且紧急的事情除了在群上通知还用邮箱通知到位。除了信息化的服务,还必须优化会务,积极营造主动服务氛围。每月有计划拜访会员企业,主动关心其在生产、管理、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并及时为其寻找解决办法。

三、创新服务形式,想法设法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为更好为会员企业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继续与银行、物流公司和税务公司等专业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企业在降低经营成本、开拓业务和谋求新发展等方面提供多种路径和方案,并定期组织会员企业和战略合作伙伴开展有关金融、物流、税务等专业性领域较强的座谈会。

四、争取政府支持,拓展协会业务

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外贸监测点的工作,按照省商务厅和江门市有关政府部门的指示,继续把外贸监测点的工作严格执行,做到最好。同时,配合政府做好有关招商引资的事务,积极发动更多会员参加会议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作联动。1、加强会员企业的互动。保持企业间的讯息互通,对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的讯息,进行归纳和对碰。利用会员互动平台,为企业创造合作、共赢、互利的机会。2、加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利用协会现有的各类宣传途径,有效将政府最新讯息传递到企业。并利用例如拜访政府及职能部门、交流会和文体活动等政企互动平台,加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和了解。

五、强化协会社会责任,注重协会品牌建设

为了在社会上建立外商投资协会的形象,需加深协会对社会的责任感,回馈社会。在新的理事会带领下,协会将更加努力履行社会责任,除了积极参加捐款捐助,参加社会公益事业之外,还坚决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号召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多方面进行,从而带动协会全体会员企业逐步履行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多贡献。

六、加强商协会自身建设,健全管理制度

“打铁还需自身硬”,协会的根本力量还是来自协会自身的内核。协会需解放思想,不断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和强化协调、咨询、服务职能,着力提高协会的自主发展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每位人员的工作能力,为加入协会的每位会员企业奉上最好的服务。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协会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各顾问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会员企业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大家的努力,按计划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也在原有的业务上有所拓展。我们深知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离上级领导对我们的要求,离会员企业对我们的期望还有较大的距离。但我们将不断进取,即将换届改选出的新一届理事会将以更真诚与积极的态度,为会员企业谋福利、谋发展。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深化服务内容,提升会务水平,壮大协会队伍,重质重量,吸引更优质的企业加入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大家庭。

关于调整协会秘书处办公地点

情况汇报


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秘书处由原办公地址江门市堤东路105号搬迁至江门市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五楼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服务中心。

特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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